為240萬元洋房打官司 76歲老婦告贏外甥女
2023/09/27

根據訴方提供的估價,洋房目前價值約240萬元。

法官裁決時說,若讓大姐的兒女繼續住在洋房里,兩人獨享洋房,對起訴人和三妹不公平。再者,大姐和二姐生前并沒說明要如何處理洋房。

訴方于是入稟高庭提出申請,要答辯人賣屋。

大姐和二姐過世后,答辯人原本同意脫售洋房,之后卻反悔。判詞并沒說明反悔的原因。

大姐和二姐生前聯名在實龍崗上段一帶的海星路購買了一間洋房,兩姐妹各持洋房一半的權益。

判詞顯示,大姐在2015年過世后,她的兒女成為洋房的受益人,兩人各持洋房25%的權益。

法官認為,以四人的權益分配賣房收益是最好的辦法,因此最后裁定答辯人必須賣屋。(人名音譯)

根據高庭判詞,起訴人是家中老幺,她上有一名哥哥和三名姐姐。大哥40多年前已經過世。

法官下令外甥女賣屋

起訴人是76歲的老婦陳秀清,答辯人是她大姐的女兒張菅菅。

根據分配,起訴人最后擁有洋房30%的權益、三姐獲10%、答辯人獲35%、大姐的兒子擁有25%。

大姐和二姐生前聯名買如今價值240萬元的洋房,死后由兩人的三妹、四妹和大姐的兒女繼承,但大姐兒女住在洋房多年卻不愿賣房,76歲四妹入稟高庭起訴外甥女,法官下令外甥女賣屋。

二姐則在去年過世,她生前立下遺囑,讓四妹即起訴人當洋房的執行人。二姐在遺囑里列明繼承她洋房權益的三名受益人:起訴人、82歲三妹以及外甥女張菅菅,即答辯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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